根据尼泊尔工业局2005年6月发布的《外国在尼泊尔投资程序》规定,除个别规定行业外,外国投资者可在任何行业投资和技术转让;外国投资者可在大中小规模企业拥有100%股份;外国投资需获批准。2015年3月,尼泊尔内阁签署新的产业政策,提出5个优先和鼓励发展的领域:水电领域、交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农基领域(如食品、草药加工)、旅游和矿业。同时减少不对外国投资开放的行业数量,开放新的领域。
按照尼泊尔相关政策法规,以下行业不对外开放:
(1)家庭手工业;
(2)军事工业;
(3)房地产(指的是买卖房产,不包括建筑开发商);
(4)货币及涉密印刷业;
(5)放射性物质;
(6)家禽、渔业、蜂蜜等初级农产品生产;
(7)部分旅游业,徒步、高山向导、挑夫;
(8)投资低于50亿卢比的多品牌零售商店;
(9)大众传媒(广播、电视、报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