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泊尔央行修订数字贷款规则 小微企业额度提至 100 万卢比
尼泊尔央行修订《电子贷款指引》,大幅放宽数字信贷标准:小微企业长期营运资金贷款上限由原有标准提升至100万卢比,短期周转贷款最高50万卢比、期限不超1年;有稳定收入账户的个人可贷至 50万卢比,其他个人最高20万卢比,两类个人贷款期限均最长 3 年。新规允许银行结合客户电子交易、支付记录等数据评估信用,可与科技及支付服务商合作,但信贷风险仍由银行承担。同时要求数据共享必须获得用户明确同意,相关协议需报备央行并严格保密。此举旨在扩大金融普惠、扶持小微企业,助力数字经济发展。